2005年9月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买房有“保险” 律师解你惑
黑克

  1房屋质量篇
    精装修房地板开裂取证维权三步走
    读者:我买的是精装修房,入住一段时间后发现地板开裂。开发商已经认可是他们的问题,请问,我现在该怎么办?
    
    律师团:
    你可通过三个步骤来维权。
    第一步————承诺书面化
    如果开发商承认地板开裂是质量问题,那就一定要把开发商的这种认可落实到纸上,也就是说,一定要用书面形式来确认,其中应包括对地板毁损程度的确认。
    
    第二步————证据保全
    可对现场的情况进行录像、拍照,最好进行公证。
    
    第三步————提出要求
    与开发商协商,并提出修复或者赔偿损失等具体要求。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,你可向消协投诉;若购房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,可选择仲裁。否则,可直接到法院起诉。楼上漏水楼下遭殃索赔可要找对人
    
    读者:
    我家楼上漏水,物业和楼上的业主都来看过了,同意赔偿。请问,我都能要求什么?
    
    律师团:
    你要搞清楚,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,还是楼上装修或水龙头没关严造成的。前者属于开发商的责任,后者则是楼上业主的责任,在此,索赔要找对人。
    你可以要求停止侵权、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。水珠“时隐时现”没有损失也可起诉。
    
    读者:
    我家的屋顶一到冬天就出现水珠,可一年多了,开发商就是不认账。请问,没有损失我能起诉吗?
    
    律师团:
    主张权利不一定要等到有了损失。你首先要搞清出现水珠的确切原因,冬天才出现水珠,大多与采暖有关。在损失尚未形成的情况下,你同样可以起诉,要求停止侵权,排除妨碍。
    
    2产权归属篇
    合同约定不明确地下室归全体业主
    读者:
    我们小区因地下室出租,使得小区的治安状况越来越糟,而我们从物业和开发商那里都问不出来地下室到底归谁所有。请问,我们该怎么办?
    
    律师团:
    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,产权到底归谁要看合同约定。
    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,则视为权属不明。一般在这种情况下,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。
    在此,业主们应该首先搞清地下室是谁出租出去的。
    如果是物业公司租出去的,物业公司有何依据出租地下室?一般情况下,物业公司只行使物业管理权,没有权利出租地下室。在这种情况下,受影响的业主可以向法院主张物业公司与承租人所签合同无效,并请求承租人腾房。
    如果是开发商租出去的,而合同中又没明确约定地下室的产权是开发商的,则业主也可以向法院主张租赁合同无效,并请求承租人腾房。
    
    3小区规划篇
    没有无障碍通道业主可提出补建
    读者:
    我买的房于2004年11月收房,小区内没有无障碍通道。请问,对于这方面,国家有何规定?
    
    律师团:
    现有的施工规范对于这方面没有强制性要求,也就是说,建无障碍通道不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,这时,就要看你们当初的合同是怎样约定的。如果合同中没约定,现在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开发商提出补建,但会遇到费用公摊的问题,比如说小区里的年轻人可能就不同意出这笔费用。另外,可以去规划部门查一查,该小区在设计时有没有将无障碍通道设计进去。